2019-10-06 05:50:00
我從一開始寫博客,就希望它一方面能教育中文世界的民衆,使大家對現代社會有正確深入的認知,另一方面,它也是華人知識份子,在魑魅魍魎充斥的假新聞覆蓋下,一個可以遮風避雨的理性桃花源。
所以我必須對事實與邏輯有絕對的堅持。留言欄是大家互動的管道,是這個博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尤其我寫文章秉持簡單易讀的原則,所以總會有些細節被跳過。如果有讀者能注意到並提問,剛好可以給我一個詳細解釋的機會。
但是一旦給予群衆自由和權利,就會有人濫用它們。爲了維持留言欄的高水準,以避免浪費我和讀者群的時間,做爲博客的唯一管理人,我的職責自然包括刪除任何對整體水平和讀者經驗沒有助益的留言。
這些道理,我在2015年都已經反復在留言欄解釋過了,其後願意留下來的讀者也都明白並同意。但是今年又有一大批新讀者到訪,我雖然一再提醒他們先讀完舊文和既有的留言(用意之一就是希望他們瞭解有關留言的規範),但是不守規矩、不聽勸告的還是有的,這對我來説,是精力的浪費和心理上的困擾。
所以我決定把這些規範整理出來,以後有留言被刪除者,可以直接參考:
A)正文裏的錯誤如果不是主邏輯論述的重要關鍵,只是枝微末節,那麽就不能無限上綱,連帶抹殺總結論。
B)我的遣詞用字都經過細心的斟酌,邏輯論述極盡精確,請讀者仔細地閲讀,在提出異議之前,先想清楚,不要隨便凴浮面印象來理解。
C)要指出邏輯錯誤,必須精確論證;要指出事實謬誤,請明白列出參考資料。請注意,中國網絡謠言不是合格的事實證據。
D)如果不能明確指出正文的錯誤所在,而只是不同意結論者,就必須自帶完整而嚴密的事實和邏輯體系,以便我和其他讀者做分析,否則依空喊口號處理。(特別提醒一下,你如果必須走到這一步,也就是找不出正文裏的事實邏輯錯誤,還要繼續爭辯下去,强迫我來詳細看你的長篇大論,已經是九死一生了;除非你真是相關議題上的大師,否則還是三思而後行的好。)
嚴重或反復違反規則的人,即使不被拉黑,以後一出現也會直接刪除,我不會再浪費時間讀你的留言内容來做上述的幾項考慮。總之,能讓我來回答你的問題,是一個特權,請好自珍惜。
【後註一】老讀者應該很熟悉這個博客的許多不成文慣例,不過爲了方便新讀者,我想在此解釋一下,其中最重要的,是準確性。如果能從已知事實做絕對嚴密的邏輯論證,我會以最簡練的文字把它表達出來,這時準確性應該在99+%(考慮有<1%機率事實被誤報);大部分的正文論述屬於此類。但是許多有趣的話題,並沒有足夠可靠的公開消息來做滴水不漏的邏輯分析,必須依靠常理和間接證據來做推斷,如果我能有90-99%的把握,那麽我會說“我判斷”、“我認爲”或者“我預測”,例如去年我在bolton離職前十幾天就預言他在位不久長,就屬於這一級別。如果只有70-90%的確定性,我會加上“我覺得”。沒有至少七成把握的事,我一般不予置評,如果非要討論不可,就會給出百分比的確定程度,或者用?號來標明,以為警示。總體來説,這些“認爲”和“覺得”的預測和判斷,事後復盤得到的準確率在90%左右(軍事類議題除外;軍事保密嚴格,公共信息可靠性很低,我對博客評論無法提供保證),所以我事先的預估應該不算是盲目樂觀。 p="">
大部分時事的未來發展是N選1的選擇題,瞎猜猜中的機率是1/N,而N往往是個兩位數字,所以一般人猜對的機率基本在5%左右。但是“我覺得”三字在這個博客既不代表隨興臆測,也沒有主觀偏見,它純粹只是一個標簽,對應著70-90%的準確度,這仍然比一般評論高出近兩個難度級別(估計準確的難度,我喜歡定義為對和錯的機率比的常用對數值,所以log(70%/30%)-log(5%/95%)=1.65);這是因爲一般人主要受邏輯推理能力限制,而博客的分析只受限於事實資料的公開性和準確性。
其次,我對留言欄回復比較隨便,如果是以往已經論證過的結論,會直接應用,既不再重推,也不一定會列舉出處。換句話説,把整個博客包括留言從頭到尾讀上幾遍,完全吸收每個重要的論證結果,是讀者在發言參與討論之前的責任,也是本文第一條要求的另一個理由。
【後註二】有關轉載文章的要求,我在留言欄回復過多次,不過似乎有必要在此統一回答:因爲本博客的目的之一是無償教育華語界知識分子,只要遵守以下三個條件,我歡迎轉載:
(1)不爲自己牟利,也不爲損害任何人(道德性批評不是損害);
(2)全文照登,沒有扭曲刪改,這也自動排除翻譯的選項;
(3)注明出處(亦即本博客),以方便其他讀者溯源。
如果爲了非華人的親朋好友理解博文,必須先行翻譯,請私下傳閲,不要公開。我説的道理對英美群衆是絕對的對牛彈琴,不可能有正面反應,徒然冒惹禍上身的危險。
【後註三,2022/06/08】上周在《八方論壇》提到我很高興幾年前對波音的分析終於被學術界借鏡引申寫成正式的論文之後,很多讀者以爲我在說反話,這是誤解。博客的獨創論點被媒體和自媒體人轉述,至少已經有幾千個案例,其後往往一傳十、十傳百,成爲中文輿論的常識;事後新讀者反過來以爲我在拾人牙慧,也已不計其數。我既不指望金錢報酬、也不在乎學術名聲,所以向來都鼓勵轉述,唯一的“希望”是轉述者能注明出處(不是“要求”,因爲非學術性的網絡文化沒有這個慣例,而且被反復轉述之後,原始出處也自然會被遺忘),其用意本來就在於要引發學術界的注意,將正確的知識注入他們的寫作;畢竟只有專業主流接受了這些新的觀點,才可能影響官方的政策,而對國家社會做出實際的貢獻,正是博客的主要目標。
因此我想在此澄清,有學術界人士終於發現這個博客,直接來此獲取第一手資料,尋求新論文的題材,是我非常歡迎的好事:省的自媒體反復轉述,不但曠日費時,而且往往扭曲失準。作爲反饋,請在論文中將博文出處列為參考來源,如果接受大衆媒體采訪,也請提起。這不是要滿足我的虛榮,而是爲了提升博客的知名度,從而拓寬理性思想的傳播管道。
【後註四,2023/03/02】幾年前我曾在留言討論過程中,澄清解釋正文的第四條規則,但新讀者可能會遺漏,所以在此重複一次,亦即個別讀者對他人文章的評價,如同音樂一樣,是相對於自身認知層次的主觀判斷,所以因人而異,請不要假設全世界都必須分享你的熱情,更不意味著我也有必要花時間去仔細閲讀。博客容許留言發問引用第三者言論,在於方便有興趣的讀者去進一步參考(所以爲了保護全體讀者群,第六條規則禁止引用不入流的意見來源),我只針對寫在留言欄的敘述就事論事;發問者是否精確理解他人的文章不是我的責任,也不是值得博客深究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