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5 09:31:00
閲讀韓戰(或者抗美援朝戰爭)的歷史是有特別困難的,因爲雙方都有對内宣傳的需要和傳統,不但傷亡數據很可疑(南韓的軍事報告尤其離譜,基本還是基於中世紀由主將信口開河的傳統),甚至參戰單位往往也會搞錯。更糟糕的是,兩方的軍事情報人員素質也有問題,連對方的基本軍隊單位編制都無法正確翻譯。
在美軍方面,最明顯也是最可笑的錯誤,是他們經常把“軍”翻譯成“Army”,所以“38軍”成了“38th Army”。有一點軍事知識的人都應該知道“軍”是“Corps”才對,它是比“師”(“Division”)高一級的單位;“Army”比“Corps”又高一級,一般中文裏應該翻譯成“兵團”。美國人寫的韓戰歷史,往往是美軍的Division把共軍的Army打得團團轉;美國讀者自然以爲美軍的戰力比共軍高兩級多。事實上共軍秉承蘇軍的傳統,一個師平均只有不到7000人,原本就必須有一個軍的20000人力,才和美軍一個師的16000人對應。考慮到美國的絕對空優和火力優勢,如果一個美軍師還打不過一個共軍的“Army”(其實名義上是“軍”,實際上等同美軍“Division”)才真是丟臉呢。
之所以會發生這個誤譯,可能是因爲英美情報人員把曾經發生在二戰歐洲東綫的蘇軍組織,和共軍搞混了。蘇軍經過1941年的大潰敗,緊急重組新的部隊趕上前綫。但是由於戰爭損失和戰前Stalin的政治大清洗,使得高級指揮官嚴重短缺,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一方面壓縮“Division”的規模到7000人以下,以便沒有經驗的年輕軍官也能勉强指揮,另一方面乾脆把“Corps”暫時取消,由“Army”直接指揮“Division”,但是這樣一來,一個兵團原本應該有12個師,就遠超過單一指揮部控制管轄的能力,所以也就連帶地把師的數量減半,變成6個(然而共軍的“軍”,始終只轄3個師,很明顯地不是同一回事)。結果是,即使不談實際戰力,光是看人數,1942年的蘇軍師也只對應著德軍的旅,蘇軍的兵團對應著德軍的軍,那麽再高一級的蘇軍“Front”(“方面軍”)自然也只有20多萬人,剛好對應著德軍的兵團。至於德軍再高一級的“Army Group”,就沒有蘇軍的對應了。
講到德軍的“Army Group”,它實在應該翻譯成“兵團集群”,大陸卻傳統上翻成“集團軍群”。不論如何,這都應該是100萬人左右的軍事組織,比師高三級,所以共軍在前幾波軍改的過程中,把只有6萬人左右的軍,改稱為集團軍,就又創造了一個新的誤解的可能。我個人把這種新式的“集團軍”翻譯成“Combined Arms Corps”,而不是“Army Group”;因爲它的語法其實類似“合成營”。換句話說,它還是“軍”,只不過有了“集團”這個形容詞。
反過來,共軍情報人員對“聯合國軍”組織的誤譯,最明顯也是最嚴重的是英軍的“Regiment”被翻譯成“團”。要瞭解事實真相,我們必須回顧17世紀啓蒙時期的歐洲軍隊,原本當時最大的戰術單位是“Battalion”(“營”)。“Regiment”並不是戰術單位,而是一個行政單位,處理一般是一個縣(County)的徵兵和補給業務(縣軍區?)。其後歐洲大陸的軍隊需要更大的戰術單位,於是Regiment才自然演化成比“Battalion”高一級的單位,後然又往上叠加了Brigade(可有可無)、Division、Corps等等。至於Army,它原本代表著“所有陸軍”,後來也變成了建制中的一級。
但是英國卻保留了自己的原始傳統,一直到現在,Regiment在本質上還是一個行政和訓練單位。在戰術組織上,Division以下是Brigade,Brigade以下直接是Battalion。那麽英軍裏面的一大堆“Regiment”是怎麽回事呢?
造成這個困惑的原因,是英軍的營,名字並不直接叫做Battalion,而是重複使用訓練它出來的那個Regiment的名字。例如Royal Scott Fusiliers(皇家蘇格蘭步槍兵)這個Regiment在戰時會派出一個訓練好的Battalion,但是這個營並不叫做First Battalion of Royal Scott Fusiliers(皇家蘇格蘭步槍兵第一營),而是直接也叫做Royal Scott Fusiliers。對不熟悉英軍體制的人,自然就會搞錯,以爲它等同一個歐陸的團。
如果一個Regiment訓練出不只一個營,怎麽辦?旁觀者或許會説,就在名字上加個“第一營”、“第二營”…不就好了。英國人可不這麽想;用上面的例子,皇家蘇格蘭步槍兵第一營的英文卻是“First Royal Scott Fusiliers”,第二營是“Second Royal Scott Fusiliers”。換句話說,照字面翻譯,它們分別是“皇家蘇格蘭步槍兵第一團”和“皇家蘇格蘭步槍兵第二團”。事實上,皇家蘇格蘭步槍兵始終就只有同一個Regiment。
那麽有人或許會問,7th Dragoon Guards就是Dragoon Guards這個Regiment的第7營了,好大的一個團啊!這又錯了。前面我解釋的規則,只適用於步兵;Dragoon(龍騎兵,其實是騎馬行軍、下馬作戰的部隊)和Hussars(輕騎兵)等等的騎兵又有它們自己的規矩。首先,它們的每個Regiment永遠只對應著一個營,所以7th Dragoon Guards真的就是第七龍騎兵衛士Regiment,或者是它派出的那個營級單位。其次,它們的營不叫Battalion,而是Squadron;美軍的騎兵部隊也有同樣的命名傳統。
在二戰結束後的裁軍過程中,英國300多年戰爭歷史留下來的傳統部隊顯然太多了,所以就不再有必要讓同一個Regiment派出兩個或更多的營。換句話説,二戰之後英軍的Regiment,在戰術單位這個意義上,完全等同於其他主要軍隊的Battalion。這個傳統也被印軍繼承了,所以本月消息傳出,印度向俄國購買5個Regiment的S-400防空導彈,價錢相當於中國買5個營的兩倍。正確的結論,的確是俄國人在價錢上,大宰了印度人。
我們做分析,最終的目的永遠都是要找出因果關係,以便觸類旁通,所以事實固然比邏輯還要優先,但是純粹列舉事實而不應用任何邏輯,卻是毫無科學意義的。例如集郵並不是學術,郵政管理才是。博物學如果只是列舉物種,分別命名,也不是科學;只有在研究不同物種的血緣關係、以便正確地分門別類的時候,才成爲科學。
我對軍事話題的涉獵,也遵從以上所述的原則:命名這種原本可以隨興而爲的細節,只有在有實際邏輯後果的時候,才必須搞清楚。本文所提的軍隊建制單位的幾種誤譯,顯然會造成對它們的人力和戰力的錯誤估計,後果十分嚴重,絕對是錙銖必較。但是像是軍隊内部的官話,例如軍艦的類別,到底應該是叫做“級”(“Class”)還是“型”(“Type”)的分別,就完全沒有實際意義,所以我也就漫不在乎。055這名字其實是一個“型”,然而以往我常常説是“級”。可是如果有人說“級”必須是用首艘艦的艦名,卻又不是實情;例如055的北約編號是“Ren Hai Class”(人海級),但是顯然沒有任何一艘055的艦名是“人海”。這種無邏輯規則的混用,其實正是Class/Type之間沒有實質差異這個事實的體現。